管理者的第三境界:使被管理者畏惧

其次,畏之 (出自道德经第17章)
 
老子讲管理者的第三种管理境界是“其次,畏之”。这个境界的管理者,被管理者特别害怕他、畏惧他,在他的压力下去工作。
这种管理者很常见,往往特别威严,他一进办公室,所有员工都鸦雀无声,不敢看他,这种领导靠着对赏罚的掌握去推进公司的发展。
 
老子到这儿总共讲了三个层次,这三个层次分别代表什么?我常说管理有三个境界,分别是道、德、法。道是最高的,是世界运行的规律,领导者明白规律以后,他隐身于其后,让一切按照道去运行,按照制度去执行,大家自主去完成自己的工作,这种境界最高;德是道的外在体现,它是榜样以及各种品德,以德来运行企业,就需要各种榜样与行为规范;法是最后的强制性惩治措施。
 
道、德、法这三个层面是豁然贯通的,是互相依存的。没有道的话,大家就会质疑您的德。比如领导者不讲道,非让员工去遵从命令,员工就会问:“凭什么?为什么我们要遵从?”如果道、德都没有,只靠法运行的话,那更不行。法会承担特别重的冲击,最后所有的冲突都会爆发出来。
 
秦朝的法律非常完备,应该是中国古代法律最为严酷的时代之一,应该说秦朝为法律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,我们现代的很多问题,在秦朝就已经制定出了相关法律。秦始皇认为,只要有法律就够了,社会一定能正常运转,道、德、法三个层面,他就把重心放到了法上。秦始皇焚书坑儒,把道、德方面的东西都摒弃了,只剩一个法。但即使有强大的法律系统,在执法的过程中,所有的张力都冲击到执法的人身上,而且没有道和德的指引,社会根本没法正常运转。所以,秦朝仅仅二世就崩溃了,在很短的时间内,整个体系就完全崩溃了。
 
很多人认为,建一个法治社会或者道德社会就行了,其实这是错的,必须道、德、法三个层面融会贯通才行。
 
大家都说新加坡是个法治国家,只是靠法律来维持社会秩序,可是我到新加坡以后,发现这种说法欠妥,其实新加坡政府在道、德、法三个层面都有所建设。在道的层面,新加坡政府基本能做到让老百姓都有房子住,通过建组屋,然后以低廉的价格卖给老百姓(而且家家都能申请),为老百姓做实事,谋福利。
 
在德的层面,新加坡政府也做了很大的努力,新加坡仅有五百多万人口,却有两百六十多家寺庙,这意味着让老百姓有宗教信仰,有道德教育的场所,大家的心灵有皈依,所以,走在新加坡街头,会看到老百姓都是乐呵呵的,我看着都满面阳光。法是在前边两个都做到的情况下,重要的保障力量,天天上寺庙的人,会不会作奸犯科?一般不会,但如果有人真的犯了法,新加坡政府会马上出来惩治(比如说张贴小广告,张贴第一次罚款教育,第二次就会起诉你)。
 
如果道、德、法三个层面豁然贯通,就会圆融无碍,顺畅运转。可是如果没有道、德,只剩一个法,只靠严酷的法律执行,百姓会有怨气,怨气积累日深,会威胁到整个社会的运行。就如秦始皇,他设想天下应该如磐石一样安稳,但结果秦朝两世就崩溃了,是非常短命的一个朝代。
 
老子讲“其次,畏之”,告诉您作为一个领导者,千万不要仅靠威严来管理公司。我见过这样的领导者,特别威严,每次进办公室大家都特静,每次开会都没人发言,他只要不点名,大家就全都低着头,非常压抑。这样的公司有没有活力、有没有创造力?可能也有,但是一定不大,因为在这种状态下,人人想的都是别犯错,别被领导痛骂,以不出问题为好,我才不创造,我创造,万一搞错了又被痛骂,所以威严会压制生机的。
 
如果公司领导者总是不断地用刑和法的手段让大家感到害怕,以提高自己的威严,结果大家虽然怕您,管理系统也可以暂时运行,但是它一定不是高效的系统,也一定不是幸福的系统,这在老子这儿被评为第三种境界。
 
我们作为一个公司的管理者,如果还处于这个境界,就要及时反思了,是不是需要提升了?所以,学了《道德经》以后,您会发现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。
元芳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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