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6章 柔弱刚强

【原文】
 
将欲歙之①,必固张之②;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;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;将欲取之,必固与之:是谓微明③。柔弱胜刚强。鱼不可脱于渊④,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⑤。
 
【注释】
 
①歙:收敛,收缩。
 
②固:暂且,姑且。此章几个“固”均如此解释。
 
③微明:即微妙的道理。明,这里有高明、深远的意思。
 
④脱:离开。

⑤利器:有几种说法:一是指权道,二是指赏罚,三是指圣智仁义巧利。
 
【翻译】
 
想要收拢它,必先扩张它;想要削弱它,必先让它强大;想要废除它,必先推举它;想要夺取它,必先给予它。这是一种微妙高明的道理。柔能胜刚。鱼儿不能离开池渊,国家的利器不可以轻易向人展示。

【导读】

矛盾双方可以互相转化,为人应明白以退为进,柔弱胜刚强的道理。
 
【解析】
 
本章主要讲了事物的两重性和矛盾转化辩证关系,揭示了自然界运动变化的规律,同时,老子还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,目的在于引起人们的警觉注意。这种观点贯穿《道德经》全书。何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,都会走到某一个极限,这时,该事物就会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变化。本章旨在借物极必反的道理,教人以柔弱自处,回归大道的本源。
 
大道无言无为,无形无象,但是它却存在于有形的万物之中。世间万物行事时依循自然规律,有生就有死,有好就有坏,所以我们的有形世界所制定的法律,就是相对因果律,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、互为生灭,谁也无法改变。而大道却与这个完全不同。大道本身是没有等级,因此,只要合于大道,万物也就不会有等级了。倘若不合于大道,就一定会有等级,而且还会朝着自己所追求的事物的反面变化发展。
 
“将欲翕之,必固张之;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”,在本章的前四句之中,老子具体分析了事物的发展情况,这几句话贯穿了老子物极必反的辩证法思想。在以上所讲的翕与张、弱与强、废与存、夺与予这四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中,老子宁可居于柔弱的一面。在对人与物作了深入而普遍的观察研究之后,老子认识到,柔弱的东西里面蕴含着内敛,往往富于韧性,生命力旺盛,发展的余地较大。相反,看起来似乎强大而刚烈的东西,由于它的显扬外露,往往失去发展的前景,因而难以维持长久。在柔弱与刚强的对立之中,老子断言柔弱的呈现胜于刚强的外表。
 
我们知道,大道是无言的、无形的、无声的,它无处不在。大道对于我们的控制,我们能够意识到,但是无法感觉到,这正体现了大道的平凡之处。而它不以声色相诱惑,不以名利作引诱,不以武力相威胁,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,这使得我们不得不遵循它的原则,投向它的怀抱,得到永久的安详和平静,永远不会受到伤害,这正是大道的伟大之处。大道之所以伟大,是因为它的平凡,而这才是老子所说的大道的根本,也就是无为而无所不为的真谛。如果治理国家的人能够掌握大道的根本,能够效法大道无为而无所不为的做法,那么就无须用各种手段来笼络人心,费尽心机地控制他人了。于是,人们为了能够过上平静而安定的生活,必定会自然而然地投向他、归顺他。

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 
将欲除强梁、去暴乱,当以此四者。因物之性,令其自戮,不假刑为大,以除将物也,故曰“微明”也。足其张,令之足,而又求其张,则众所歙也。与其张之不足,而改其求张者,愈益而己反危。
 
利器,利国之器也。唯因物之性,不假刑以理物。器不可睹,而物各得其所,则国之利器也。示人者,任刑也。刑以利国,则失矣。鱼脱于渊,则必见失矣。利国之器而立刑以示人,亦必失也。
 
要除掉强横凶暴,应当用上面四种方法。利用事物的本性,让它们互相削弱,不使用刑罚是最关键的,以它自己的性质将它自己除掉,所以叫微妙明通。膨胀得特别厉害,让它更加充足,它就会再膨胀,而它周围的就会不满而限制它。如果膨胀的程度有限,则越让它膨胀,自己越危险。
 
利器,是指有利于国家的工具。做事只能因循事物的本性,不用刑罚等手段处理、干预事物。那些有利于国家的工具不可以被百姓看到,只凭借这些工具的威慑力,让事物各得其所,这些工具就是国家的有利武器。被人们看到了,就是由于滥施刑罚。用刑罚来治理国家,就错了。鱼离开了水,肯定要受损失。有利于国家的工具通过刑罚展现给了百姓,也肯定要受损失。
 
苏辙《老子解》
 
未尝与之,而遽夺则势有所不极,理有所不足。势不极则取之难,理不足则物不服。然此几于用智也,与管仲、孙武何异?圣之与世俗,其迹固有相似者也。圣人乘理,而世俗用智,乘理如医药巧于应病;用智如商贾,巧于射利。
 
圣人知刚强之不足恃,故以柔弱自处。天下之刚强方相倾相轧,而吾独柔弱以待之。及其大者伤,小者死,而吾以不校坐待其弊,此所谓胜也。虽然,圣人岂有意为此以胜物哉?知势之自然而居其自然耳。
 
之前没有给予,突然就去夺取,形势还没到非夺不可的程度,理由也不充分。形势不达到一定程度,夺取就会比较困难,理由不够充分,难以让别人信服、顺从。然而这和使用智谋差不多了,与管仲、孙武有什么差异呢?圣人的手段和世俗的手段,表现还是有相似之处的。圣人利用规律,而世俗利用智谋,利用规律就像医生巧妙地辩证施治;用智谋就像商贾,巧妙地谋取利益。
 
圣人知道刚强是不足以用来凭借的,所以自己保守柔弱的状态。天下刚强的事物互相争夺、互相攻击,而我独自以柔弱的状态对待。等到大的伤、小的死,我以固守的姿态坐收渔翁之利,这才叫胜利。虽然这样,圣人哪里会有意这样做来战胜别人呢?知道形势的自然发展方向就顺应这个方向。
 
鱼之为物,非有爪牙之利足以胜物也。方其托于深渊,虽强有力者莫能执之;及其脱渊而陆,则蠢然一物耳,何能为哉?圣人居于柔弱,而刚强者莫能伤,非徒莫能伤也,又将以前制其后。此不亦天下之利器哉!鱼惟脱于渊,然后人得制之,圣人惟处于柔弱而不厌,故终能服天下。此岂与众人共之者哉!
 
鱼作为生物能够保护自己,不是因为爪牙的锋利能够战胜别人。当它在深水里的时候,再强有力的也不能抓住它;当它脱离了深水,来到陆地,就成为行动蠢笨的东西了,还能做什么呢?圣人安守柔弱的状态,而刚强的事物不能伤害他,不是因为伤害不了,而是还有其他东西限制他。这不能作为天下的利器吗?鱼只有脱离了深水,这样之后人才能抓到,圣人安于柔弱的状态而不腻烦,所以最终使天下顺服。这怎么能与众人分享呢?所以说利器不能够展示给别人。

【经典解读】

本章思想贯穿着以弱胜强,以退求进的思想。在对世事深入长期的观察基础上,老子认识到,那些看起来似乎强大刚强的东西,由于显扬外露,往往蕴含着危机,不能长久;而那些看似柔弱的事物,却因为具有充分的发展空间而充满活力。在柔弱与刚强的对立之中,柔弱往往能够战胜刚强最后脱颖而出。所以,守下、守辱、不争才是真正能够长久的。
 
要完成一件事也是如此,想要削弱对手,可以先让它强胜,从而使其自满;想要夺取什么,可以先给予对方,使它自大;想要废弃什么,可以先兴盛它,使之麻痹。勾践想要报复吴国,就竭力侍奉夫差,让他骄傲自大,北上争霸,最后给其致命一击。汉宣帝想铲除霍氏家族,就先封其高官厚禄,以麻痹他们。司马懿想除掉曹爽,就隐退装病,最后趁曹爽出城,将其一举铲除……这样的事例历史上数不胜数。只有知道,以退为进,以舍为得,以弱求强,以不争而争的道理,才能够永远保持活力,永远不会被淘汰。

【哲理引申】
 
老子所说的“将欲取之,必固与之”,很多时候被理解为权谋诈术,历史上的确有很多这样的事例,比如晋献公假途灭虢,通过贿赂虞国而最终灭掉了虞、虢两国;秦惠王通过石牛引诱蜀王,最终取得了蜀地;韩氏、魏氏,故意示弱,使智瑶更加骄傲,最终灭亡了他……但权谋诈术,大多是后人附会老子言论,并非老子真实思想。老子讲道德,最根本的就是让人放弃巧诈,心存善念。本节所说的这几句话,也正是如此,只要不怀着奸诈的心去揣测它们,就很容易发现它们在生活之中的深刻道理。
 
“将欲取之,必固与之”,并非教人们采用先予后取的方式骗取什么,夺得什么,而是告诉人们,只有先予,也就是付出,才会有取,也就是得到回报。世上之事无不如此,你想欣赏美艳的花朵,就要给它浇水、松土;你想收获甜美的果实,就要为它修枝剪叶;你想得到别人的支持,就要给别人一些报酬;你想受到别人的尊重、感激,就要懂得为他人付出,替他人着想。
 
很多人从来不想着给他人什么,却不断希望别人帮自己,为自己效力,这是不太可能的,除非别人是你的父母,真心愿意为你付出而不求回报。楚汉相争的时候,刘邦和诸侯约定在垓下共同攻打项羽,结果到了约定时间诸侯都没有到来,刘邦自己进军反而被项羽打得大败,落荒而逃。刘邦十分生气,对身边的谋士们骂道:“韩信、彭越这些无信的小人,和我约好了攻打项羽,到了约定时间却背信弃义,没有一个到来的!”这时,张良、陈平等人对刘邦说道:“大王不必抱怨,他们不来本是常情。”刘邦不解,张良等人解释道:“大王想凭借着这些人夺取天下,如今天下眼看就要平定了,您拥有这个天下,而他们却没有得到什么明确的好处,您想让他们尽力,却没有分享给他们利益,他们怎么会来呢?陛下若能与之共分天下,这些人当可立招而来。否则最终成败,尚不可知。”刘邦大悟,于是下令明确把陈地以东至沿海的地盘划封给齐王韩信;把睢阳以北至谷城的地盘划封给梁王彭越,其他诸侯也都得到了好处。果然,不久以后,这些诸侯纷纷带兵到来,同刘邦一起消灭了项羽。
 
领导者管理企业、建功立业的过程中要懂得分享、付出,普通人在普通生活中亦当如此。很多人常常感叹自己运气不好,没有别人那么多收获,其实,在羡慕别人的收获之前,最该想的是别人的收获难道是平白无故的吗?自己想要收获,是否也曾经像别人那样付出过呢?一个经常帮助别人的人,才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得到别人帮助;一个习惯于施与的人,才会在困难的时候有很多人愿意回报他。世间没有平白无故的恨,也没有那么多平白无故的爱,“欲取先予”,你只有付出过,给予过,才会得到应有的回报,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“好心才会有好报”。
 
有一个企业家,因为经营出现了些问题,资金无法周转,竟然陷入了走投无路的境地。他甚至想到了自杀来逃避问题,可没想到在关键时刻,一个陌生的投资者向他的企业投入了一大笔钱,帮助他成功地渡过了难关。企业家认为自己幸运极了,对那位投资者也十分感激,事后带着厚重的礼物去探望恩人。企业家说了一大堆感激的话,对方却告诉企业家,其实他只需要感激自己就行了,企业家不知何意。
 
那位投资者告诉企业家,自己曾经十分贫困,上大学时险些因为没有钱而退学,在绝望之中却意外得到了一笔助学金,最终完成了学业。可以说,正是这笔助学款让他改变了自己的人生,取得了今天的成就。这时,企业家才恍然大悟,多年以前,自己的企业盈利丰厚,的确经常向同城的大学捐赠一些助学资金,没想到这些无意的举措,竞然在这么多年以后,挽救了自己的企业,挽救了自己的人生。在感慨之余,他们也都了解了,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的道理。企业家渡过困难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恢复以前向社会捐款的传统,因为他知道,善意的付出一定会有善意的回报,与社会分享利益,是件受益无穷的事。
 
老子说的“欲取先予”,关键在于“予”,而不是“取”。一个人要想成功,要想得到好运,就必须懂得分享、付出,做一个博爱的人,而不是自私自利的人。

元芳,你怎么看?